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待遇提高后,入住我院的参保人员每日减免费用提高至82元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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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调整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以进一步完善制度,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。
参保人员待遇提高?
此次调整有哪些变化?
小编带你去看看
调整一:适度扩大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待遇享受覆盖面
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,经鉴定符合重度失智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以在设立“失智专区”的机构内享受基本照护保险待遇。
政策一出,徐州康源老年护理院于今日已签约成为“失智专区“协议机构。
即日起,失智代理人可携带申请人社会保障卡、病历资料等材料向我院提出申请,
并填写《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智鉴定申请表》,
我机构接到申请后,参照准入条件进行初步评估,对初审符合失智标准的人员,向经办机构提出鉴定申请。
目前,失智人员必须先向签署“失智专区“的六家协议机构提交申请;
失能人员可向各“失智专区”协议机构、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提交申请!
调整二:适当提高基本照护保险待遇标准
一是将入住机构重度失能(失智)人员生活照料基金支付比例从50%提高至70%,床日费标准60元保持不变。
二是提高协议服务机构上门照护服务标准,改进上门服务模式。照护保险基金对协议服务机构上门照护的月度支付限额从500元提高至800元。
三是适当提高居家自行照护补助标准。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协议机构照护的,对参保人员发放照护补助,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天15元提高至20元。
调整三:推进医养结合,解决重度失能(失智)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
在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的基础上,进一步解决其医疗需求,推进医养融合。
入住协议医疗机构的重度失能(失智)人员的医疗服务床日费标准确定为50元,基金支付比例为80%。
入住协议养老机构的重度失能(失智)人员,可在与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,享受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待遇。
按照这样的标准,入住医疗机构(徐州康源老年护理院)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天可享受82元的待遇(42+40,较原48元的待遇每天提高34元)。
此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。